品牌山东肥料生产许可证代办 |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| 最后更新2024-07-19 17:4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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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代办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生产许可证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登记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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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机无机复混肥执行标准GB/T18877-2020
有机无机复混肥料要求年产量不低于2万吨
1、营业执照:含:化肥或复肥的生产地址与实际一致。
2、生产设施:
(1)原料库(或区):有防潮措施、离地离墙存放、地面硬化,无漏天存放。
(2)成品库(或区):有防潮措施、离地离墙存放、地面硬化,无漏天存放。
(3)生产区:有防潮措施、地面硬化,无漏天存放。
(4)检验室:三区分离:加热、天平、化学分析。
3、懂化验、签署劳动合同、具有化验员资格证的化验员1-2名,验收时需在场;
4、申报产品所用到的全部原料的供货商营业执照及购销合同;
5、完整的生产设备,实验室仪器等硬件条件;
6、原则上各库房面积各不低于500平,原料自产减半。生产车间生产设备能安装下;